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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中的水果一般采用哪些合作模式?

超市中的水果所采用的合作模式一般有两种:

一,扣点返利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的具体实施就是,首先由超市方提供相应面积的经营场地,以及销售过程中的所有耗材,比如:电费,冷柜,食品袋,打包机,打包盒等;然后,服务员工一般是由承包方自己请,自己管理和分发工资的;但是这些员工在超市上班之时也要遵守超市内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货源由承包方自行提供,超市方不会记供货的账目,而只有每日、每月,每年营业额的账目,超市方就是通过扣取哪些由承包方所做出营业额中的若干个百分点来获取利益的。

二,直接收取租金的方式。这种模式的规章制度基本上是和第一种合作的模式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就是超市方获取利益的方式不同;就是直接谈死,超市方所提供的这块经营场地一年的总租金要收取多少钱。

如果站在承包方的角度上来看,以上两种合作方式是各有优劣的:第一种扣点返利合作方式的优点是,承包方的风险更小;缺点是,水果经营中的自由度更低,因为水果在经营过程中始终要创造高毛利,不能便宜卖,才能保证所做出的营业额被超市方扣点后还有利可图;但是超市方会给承包方定一些死规矩,比如:每个星期必须有3到4个低于市场价的特价单品,每个月必须完成多少的营业额等,这些规章制度时常会让承包方受到约束而感到为难。

第二种直接定死收取一年总租金的合作方式的优点是,承包方的经营自由度更高,可以自由的使用各种办法增加营业额,因为营业额的多少己经与超市方沒什公关联了;但它的缺点就是,承包方的风险太大,因为如果万一在沒有看准的情况下所付出的年总租金大高,就可能会连租金都赚不回了。

所以我认为,如果你想在超市里承包水果经营,可以给你以上两种合作方式选择的话,还是第一种扣点返利的合作方式更加公平!你认为呢?